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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客串抢匪专车 司机被判抢劫罪
发布时间:2003-11-13 15:24:35


    22岁的出租车司机罗某碰见了两个特殊的客人,对方告知他要实施抢劫,要其驾车尾随被害人,罗某竟告诉歹徒“稳当点”,歹徒实施抢劫后,罗某又拉着歹徒逃跑,日前,罗某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2年10月4日晚9时许,罗某驾车在抚顺市十二道街附近候客时,两名歹徒正乘坐公交车跟踪一名被害人,其中一名歹徒认识罗某,他们碰见罗某后,让他驾车跟随,并在抚顺市望花区天成小区一门洞内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后,又搭乘罗某的出租车离开现场,今年4月18日,罗某被警方抓获。

  目前,两名实施抢劫的歹徒已经被判刑,法院认为,罗某明知他人欲实施抢劫,而积极为其制造条件,帮助他人完成犯罪,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最后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3000元罚金。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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