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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抢劫42起 5名团伙主犯判死刑
作者:王章水 李建辰   发布时间:2003-11-14 09:05:15


    一伙猖狂劫匪9天之内抢劫作案42起,致多名群众受伤。日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结了这起特大抢劫团伙案,并以抢劫罪判处主犯郭喜先、任玉岭、何建貌等5人死刑,判处关金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几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郭喜先等11名案犯,除关金祥、翁冰锋外,均系河北省廊坊人。其中,年纪最大的36岁,最小的仅16岁。2003年2月10日凌晨,郭喜先、任玉岭等7人,携带砍刀、铁棍等作案工具,驾驶租用的桑塔纳轿车,在永清县“非凡”网吧,以暴力手段抢劫谭波、刘占现金1200余元,并劫走价值470元的物品。

    首次合伙抢劫的顺利,使这伙歹徒更加猖狂。他们四处寻找作案目标,伺机抢劫。2月16日晚,他们开车到文安县左各庄镇董士军家,破门而入,抢劫现金100元,劫走价值840元的物品。时隔仅1个小时,他们在霸州市胜芳镇拦路抢走顾立军现金90元,价值800元的手机1部。凌晨5时左右,几人又窜至雄县平安保险公司附近,再次作案,并将吴春红扎伤。1小时后,郭广西等4人在雄县东环路医院附近,打伤路人王波,并抢走现金100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月10日至18日间,郭喜先等8人先后抢劫作案42起,并致多人受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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