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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小红宝”涉黑案一审宣判
作者:发平   发布时间:2003-12-03 15:07:09


    12月3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法院对被受社会关注的“小红宝”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姚志宏、何建彪、李志兵、周立民被判处死刑,其他56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1至20年有期徒刑。

    绰号“小红宝”的姚志宏是邵东县人,原系邵阳市双清区有机化工厂工人。离岗后,他以2.7万元为本钱,在邵阳市区开了一家当铺,采用放贷、敲诈、开赌场和炒工地等手段牟取暴利,非法聚敛财物上千万元。同时,他还利用各种手段和关系网,组成了一个以自己为首,下设“中层领导”和“基层干部”的犯罪团伙。2002年6月6日,当姚志宏在邵阳市百威大酒店为其儿子摆周岁寿宴时,湖南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与邵阳市委联合成立行动指挥部,抽调200名武警和公安民警,在不到两小时内,当场抓获包括姚志宏在内的涉黑团伙成员30人。

    10月22日上午,法院开庭公审姚志宏等60名被告人。由于被告人数多,涉案罪名多,分别涉嫌触犯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卖淫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等24个罪名。因而,历时长达13天之久。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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