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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三名杀人犯伏法
作者:翟今朝   发布时间:2004-01-15 13:41:26


    1月13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11案23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对故意杀人犯梁丙奎,抢劫、绑架犯马海宾、张育涛执行死刑。

    梁丙奎的母亲与邻居梁某因盖房而发生纠纷,梁丙奎及其家人便伺机报复。2003年1月21日早6时许,梁丙奎伙同他人携带木棍到本村东被害人梁某的责任田,照被害人梁某的头部、面部、腹部、腿部猛击数棍,致其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2002年9月份,马海宾、张育涛伙同他人多次预谋抢劫出租车。9月29日下午,张海宾租用陈某的面包车,行至乔楼转盘附近,接上马海宾等人。途中,马海宾等人用尖刀、纲丝对陈某使用暴力,陈某挣脱逃跑,三人乘抢劫的汽车逃窜,后因翻车弃车而逃。2002年10月6日下午2时许,两人又采取同样方法抢劫出租司机周某,并将周某杀害,将尸体焚烧后掩埋。次日凌晨,三人来到荥阳市晋家湾村口,绑架学生晋某时,被村民发现。法院最终以抢劫罪、绑架罪依法判处马海宾、张育涛死刑。

    审判后,梁丙奎、马海宾、张育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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