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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特大拐卖儿童案宣判
作者:荏苒 博信 发布时间:2004-01-30 10:44:45
日前,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心愿、邓远淑、汪洋特大拐卖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心愿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邓远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汪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经审理查明,张心愿系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张各行政村农民,邓远淑系贵州省瓮安县永和镇萍水村农民,汪洋是亳州市谯城区客运工商户。2002年9月,张心愿、邓远淑伙同他人拐骗6名女婴,从广西玉林乘坐汪洋的卧铺客车来到亳州,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韩青松(另案处理)。同年秋天,张心愿、邓远淑又分别拐骗4名女婴来到亳州,卖给韩青松。2002年10月20日,韩青松等人携带20名婴儿乘坐汪洋的客车,从广西玉林到亳州市途中,被玉林警方查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心愿、邓远淑共同作案3次,拐卖儿童9人,共获赃款1.61万元。张心愿单独作案1次,贩卖婴儿1名, 获赃款0.21万元。汪洋明知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携带儿童,而多次予以运送,其行为亦构成拐卖儿童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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