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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邮品代保管非法经营案纪实
作者:陈永峰   发布时间:2004-02-03 09:10:50


    2004年新年伊始,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内座无虚席,一起备受人们关注的特大经济犯罪案正在这里进行审判。被告席上,站立着一位年纪30来岁,中等个头,体态稍胖,戴着一幅轻度近视眼睛的男子,他仔仔细细地听着审判长的宣判:

    “被告人秦义山,男,汉族,生于1972年10月,高中文化程度,原系金昌市中字集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被告因涉嫌非法经营,于2001年8月21日被依法逮捕”。接下来,审判长又宣读了法庭审理后认定被告所犯的罪行。最后,审判长提高声调,一字一句地宣告:“被告人秦义山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初涉南海 小试牛刀

    一九七二年十月,秦义山出生在甘肃金昌,由于上中学时受同学的影响,他喜欢上了集邮和收藏钱币。时间一久,他不但对集邮、集币和其他艺术品收藏的兴趣日渐浓厚,而见也还懂得了这方面的不少知识,逐渐沉迷其中。秦义山似乎天生就有经商的头脑,他看中这是一条生存和生财之道,就开始往来于兰州、武威、张掖和金昌之间,来回倒腾邮票和钱币,低价购进,再加价售出,每次总能有个百八十快的收入。

    一九九二年年初,他所在的公司有一个门店因为经营不善,要重新承包经营,秦义山毫不犹豫的将这个门店承包了下来,要从这里起步,完成他的“老板梦”。

    接手门店之后,他除了按原来的经营范围卖些生产资料和日用百货外,又腾出一个角落,摆上了邮票和钱币,正式开始涉足邮票和钱币的经营。但由于当时的邮票发行也是一种计划体制,邮票的发行量很有限,同比较大的需求量之间就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秦义山除了从外面市场进货外,还同邮票发行公司建立了密切关系,“走后门”从邮票公司额外多购进一些邮票,然后再加价卖出,从中赚了不少利差。

    步步为营  生意日渐红火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摸索经营,秦义山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初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他觉得有了完全经营邮票和钱币的条件和资本,就干脆抛开生产资料和日用百货的经营,直接将经营的门店更名为“集邮爱好者之家”,除直接进出邮品营利外,又增加了信托寄售业务,代售别人的邮品和钱币,生意逐渐红火起来。

    到了一九九六年年初,国家已经完全允许个人开展邮票、钱币和其他艺术品的经营。这样,秦义山又把“集邮爱好者之家”更名为“中宇集邮公司”,自己当起了公司经理。    

    借鸡下蛋  独创邮品“代保管”

    不知是受了什么启示,还是秦义山独出心裁,从一九九六年五月份开始,中宇公司开始从事邮品代保管和增值回收业务。其具体运作方式是:秦义山以“中宇集邮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定合同,由其本人向客户提供或推荐邮票、纪念币,客户按秦义山的报价交付保证金和1%的手续费,双方共同将邮票或纪念币点封后,由客户带回保管,合同期限届满后,客户将邮票或纪念币原封不动的交给秦义山,秦义山将所收的保证金兑付客户,同时按保管期限,以三个月3.5%,半年7%、一年15%、两年18%、三年20%的比率给客户支付代保管费。如此高的利息,对人们自然有着很大的吸引力。期限届满后,中宇公司也依约给客户付了“代保管”费用,于是便有一笔笔数千万甚至十几万、几十万的代保管合同签订,大把大把的资金流向了中宇公司。

    秦义山的这种“业务”,其实就是在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以及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以超范围经营及违规方式办理邮票、纪念币代保管业务。其实质就是一种非法融资的手段。

    在此后的一段时期内,中字集邮公司又创办了《西北邮报》,并在北京月坛邮市设立了代办点,开始向全国各地开展邮品函购业务并在本地开展新邮票预订业务。    

    风云突变 “秦总”被邮市套牢

    1997年,中国的邮市又有一轮非常火爆的行情,一些邮票和钱币品种创造了令人不可思议的价格,在这种畸形和不正常行情的推动下,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包括股市抽逃资金)涌入邮市。面对如此红火的行情和难得机遇,中宇公司更是不甘寂寞,击鼓传花式地大进大出了一些邮品和钱币,从中赚了个钵满盆溢。到了年底,又按期限如约给客户兑现了“代保管”的收益,一些客户得到很可观的收益,落得皆大欢喜。

    但正如股市没有永远的牛市一样,从1998年3月份之后,“击鼓传花”的游戏似乎戛然而止,一夜之间,中国的邮市突然由盛夏的狂热转为寒冬的萧瑟,行情急转而下,在这场邮市的寒流中,中宇公司和秦义山也难逃厄运,在无情的市场规律面前遭到当头一棒,由赢家成了输家,手中积压了大量不值钱和缩了水的邮品,当初对客户的承诺成了水中月,镜中花。面对如此惨象,中宇公司经理秦义山没有能够面对现实,而是继续开办“代保管”业务,仍然开出诱人的回报,诱使不明底细的人们继续往他的无底洞里扔钱。然而,中宇公司毕竟左右不了中国邮市,秦义山的自信和预测失灵了。到了1998年底,中宇公司已是亏损累累,资不抵债, “秦总”也是实实在在被套牢了。

    但一向争强好胜的秦义山却对外掩盖了这些事实,依然做出中宇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的假象,采取挖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用新客户的钱支付老客户的资金和收益,再诱骗新客户加入,如此便形成了恶性循环的一个怪圈。

    截止案发时,中宇公司与客户共签订“代保管”合同2303份,涉及金额35348921元,按照合同,中宇公司光是支付客户的“代保管”费用也就是客户的收益就要4566375万元,不足10名员工的一个集邮公司,真的能创造如此的奇迹吗?显然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专案组还了解到,中字公司的经营活动,一直存在着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经营行为,如未经人民银行批准而经营纪念币买卖业务,未经邮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机关登记而擅自从事邮票预订和函购业务,违反《广告法》发布虚假信息和违法制作发布广告等,虽经工商管理部门处罚,但中宇公司和秦义山却一直我行我素,没有停止违法经营活动。    

    难撑苦局 滑向犯罪深渊

    到了1999年底,整个邮市行情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中宇公司的经营严重的入不敷出,一片惨淡,经理秦义山的心里开始着慌了,经过一段时期的预谋,中宇公司终于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并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从2000年初开始,中宇公司的一切业务照常进行,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异常迹象,只是“代保管”和新邮预定的方式上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邮品“代保管”多了一项“打白条”,新邮预定多了一项“增值回收”,即在收取客户的保证金后,不是交给客户相应值的邮品,而是直接出具一张白条,注明金额和代保管费用,告诉客户届时返本付利。所谓的“增值回收”,就是预定新邮票的客户将预定款交付中宇公司后,中宇公司到年底不给邮票,而是年底增值12%回收新邮预订本,实际上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切都是秦义山一手策划的。至案发时,中宇公司已经以“打白条”的方式收取邮品“代保管”保证金48、5万元,以“增值回收”的诱饵签订合同32份,骗得预付款39.5万元,再加上已经收取的10131835元邮品代保管保证金,以及应当支付客户的“代保管”收益1937022元,共计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对一个规模不算大的经营主体来说,数目已经很巨大了。

    面对随时要被人看穿的皇帝的新衣和随时可能崩裂的中宇肥皂泡,秦义山自知回天乏力,于是他便选择了三十六计中的“上计”,于2001年1月3日,趁人不备,携带客户交付的19.5万元保证,谎称去北京提货,匆匆忙忙坐火车逃离金昌,此后便一去不归。秦义山的这一去,终于彻底使中宇公司的诈骗内幕暴露无遗,中宇公司这个外表华丽漂亮的肥皂泡也终于崩灭了,而众多客户也只能面对这苦涩的结局。    

    苦涩结局

    案件事实基本查清之后,金昌市公安机关经过艰苦努力,收集到大量证据,并追回现金28.5万元和部分电脑、电视机、照相机和邮票。当中宇公司和秦义山的本来面目被揭穿之后,当务之急就是抓捕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秦义出。根据掌握的情况,金昌市公安局先后派员前往秦义山有可能藏匿的北京、广州、深圳等地迫捕,但几次都没有找到秦的下落,狡猾的秦义山一直深藏不露。

    转眼到了2001年7月中旬,经过艰苦努力,专案组终于获取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秦义山在深圳露面了!金昌市公安局当即派员急赴深圳,在深圳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7月18日将秦义山在深圳电子商贸城的“众宇电脑技术服务部”抓获。据秦义山交代,他只身逃离金昌后,犹如丧家之犬,先后藏身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后几经辗转,最后落脚在深圳,出高价伪造了身份证和暂住证,准备用这些假身份证和携带的赃款在深圳长期隐匿下来,在电子商贸城粗摊位做电脑生意,怎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几天之后,秦义山就押解回到金昌。至此,秦义山的“老板梦”“发财梦”统统破灭了。

    由于该案在全国属于首例利用邮品进行非法经营牟利的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典型性,因此,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审理一直比较慎重,历时两年多,经过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多次审理,经过司法界有关人士的探讨,在案件的性质认识上达成共识,最后才依法作出了判决。

    同时,此案的发生,也有许多需要汲取的教训,特别是那些期望通过各种投资得到回报的人,一定要记住,说不定诱人的馅饼背后深藏的却是坑人的陷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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