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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三故意杀人犯今日伏法
作者:刘春华 邱学峰 李龙   发布时间:2004-02-13 10:11:43


    2月13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重婚犯周中田,故意杀人犯刘志献、宋海林,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42岁的农民周中田,在与妻子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自1998年起与同镇某村女青年小云非法同居,并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生下两个孩子。2003年5月27日,小云带女儿外出后一直未归,周中田即怀疑是其父亲将女儿藏了起来,遂多次到小云家找人,因未能找到而怀恨在心。5月31日晚,周中田又到小云家找人时碰见小云的弟弟小永,想到自己曾因寻找小云被他打过一顿,即产生杀人之念。晚10时许,周中田从家中携带手套、木棍等作案工具窜至该村麦地附近,见到正在抓青蛙的小永,趁其不备,持木棍朝其头部猛砸,致小永严重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作案后周中田将手套、木棍抛弃后逃回家中。徐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重婚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23岁的刘志献,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01年10月12日释放。2002年11月16日下午3时许,刘志献等5人酒后到徐州新沂市某镇浴池洗澡。下午5时左右,他在休息厅里骚扰一女服务员,浴池老板李某过来制止,刘志献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胁,被同案犯陈新中劝阻。结帐时陈新中又以钱不够为由,挑起事端,在一旁的搓背工李雪峰见状不满,与陈新中发生口角,进而互殴,李雪峰之兄李守峰怕弟弟吃亏,也参与进来。刘志献冲上来持弹簧刀刺中李守峰左肋部,致其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故意杀人犯宋海林。2003年3月27日晚7时许,宋海林、李传宝等人在徐州市坝子街某菜馆喝酒。因差9元钱餐费未结与菜馆老板发生争执,两人回家后,携带弹簧刀、铁管回到菜馆,恐吓老板,宋海林持弹簧刀朝在一旁打牌的孙某左胸部猛刺一刀,致孙某心脏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宋海林死刑,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传宝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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