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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寺内冒充道士 抢劫强奸被判20年
作者:张勇 亦清 董书萍 发布时间:2004-03-19 11:03:28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在莲花寺内冒充道士强奸女香客的王东风,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93年11月,河南省偃师市府店镇双塔村农民王东风(化名王少锋),伙同结邵营、结红范(均已判刑)和结志团(另案处理),到府店乡一铝矿工硼内,冒充治安人员,持刀威逼,抢走矿工衣物价值300余元。1994年1月26日,王东风等四人搭乘禹州至洛阳的长途客车,以卖菜为名,将车骗至偃师市双塔岭附近,持刀威逼司机将车停下,抢走乘客现金1000余元、录像带三盒。 1999年冬至2000年夏,王东风利用在登封市莲花寺帮工的机会,身穿道服,先后将进香妇女张某、陈某和王某骗至附近山坡上,欲行强奸,但都由于被害人极力反抗等原因未得逞。2000年夏至2001年7月21日,他又先后将进香妇女刘某和耿某骗到寺后强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东风采用暴力手段,持械劫取多名旅客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还多次强奸妇女,已构成强奸罪。因此,应依法对其予以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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