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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合谋把车骗 东窗事发入牢监
作者:廊广法 发布时间:2004-03-23 10:56:58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诈骗案进行宣判,被告人王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王建国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二人罚金各25000元。
被告人王建国、王琳系继父女关系。2003年1月,王琳用虚假的广州市公安局边防总队干事的工作证,在某租赁公司租用奥拓汽车一部,租期半年,王建国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了担保。在该车租赁使用期间,王琳于2003年5月将该车以30000元出售给李某,并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王建国又作为担保人为王琳所卖车辆提供了担保。至2003年7月,租赁公司才发现该车已被王琳卖给他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琳被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王建国同时也落入法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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