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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刀砍情人 一夜情毁掉两家
作者:郭丛生 李德恩   发布时间:2004-04-01 09:25:50


    河南省登封市农民赵中立为贪恋婚外“一夜情”付出了沉痛的代价,3月22日,他被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且连累妻子也负罪在身,同时与其偷情的李某家庭也濒临危机。

    今年40岁的赵中立原系登封市偏僻山区的农民。前几年进城在一些饭店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并在市区购买了住房,两个女儿在学校读书。

    2003年9月9日晚,赵中立陪伴妻子到登封市区鸡鸣公园跳舞时,与舞池中一位30岁左右的妇女李玲相识。经攀谈得知李玲在南郊租房做加工铅笔生意。两人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临别,还留下了联系电话。

    事隔两天的一个晚上,张中立趁妻子不在家,打电话联系上了李玲。当得知对方正一人在家时,越轨之情油然而生,于是,他赶紧骑上摩托车,径直来到李玲的住处,几句言语过后,两人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其实,李玲是一个有家的女人,丈夫是出租车司机,儿子正在上小学,她本人则不甘寂寞与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铅笔加工厂。可几年下来,她非但未能发财,相反因市场滞销加之经营无方,致使生意输得一败涂地,欠了一屁股外债。这次,她与赵中立偶然苟合,心中便产生出让其帮忙筹资的念头。

    2003年9月21日是传统的中秋佳节。这天下午下班后的赵中立回家后发现妻子不在家,便想到与自己有过“一夜情”的李玲,为了旧梦重圆,他特意来到果品市场购买了一盒月饼和苹果,然后直奔李玲的住处。虽然中秋节是举家团圆之日,但此时的李玲却孤苦伶仃一人呆在家中看电视。看到赵中立提着礼物上门,李玲开口便向其诉苦,说自己眼下资金短缺,请他帮忙解决,并不富裕的赵中立知道自己爱莫能助,但为了能够实现心中欲望,一边口头答应一边急不可待地再次与李玲发生了关系。哪知道这次却上了圈套。

    大约10分钟后,李玲的同事王某赶到现场,当面责问赵中立为何要欺负自己女老板,二人话不投机当场动手,自知借钱无望的李玲见状也上前助阵。赵中立见势不妙,跑到厨房就拿了一把菜刀,先后照李玲和王某身上连砍数刀致其昏迷。为防止他们报警,临逃走时他又将二人手机用刀砸碎。经鉴定,李玲和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赵中立得知杀人灭口的事情暴露后,便连夜租车逃往许昌住了一段时间。又在妻子刘某的帮助下,在一家煤矿偷偷当起了厨师。直到2003年12月25日,才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赵中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强奸罪,应两罪并罚,予以惩处。其妻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与此同时,本案受害人李玲因这件丑事暴露后,其丈夫感到非常气愤,已打算与她离婚。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由此步入低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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