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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铁路埋放炸弹 无聊男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3-20 14:39:08


被告人出庭受审。
     本网讯(娄义)   2013年3月12日,新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被告人杨成红因报警谎称南疆铁路阿克苏火车站附近铁路线路上被人埋放了炸弹,而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1月2日晚23时许,被告人杨成红在湖南省汉寿县境内,拨打阿克苏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谎称其21时许看到有人在距离阿克苏火车站约50米处的铁路线路上埋放了炸弹。接警后,经阿克苏市公安局、库尔勒铁路公安处所属部门及阿克苏铁路辖区单位出动大量人力、花费大量物力排查相关铁路区段,未发现爆炸装置及其他危险物品。被告人杨成红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南疆铁路运输、生产秩序,致南疆铁路阿克苏至帕满区间封闭中断行车1小时13分,造成经济损失680000余元。

  被告人杨成红曾因因犯破坏交通设施罪,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于2006年10月5日释放。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成红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报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要件。鉴于被告人杨成红自愿认罪,可酌情对被告人杨成红本次犯罪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杨成红犯罪后果并结合其曾因犯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杨成红有期徒刑3年。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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