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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学生偷玩具 教师施暴致重伤
作者:杨林惠 发布时间:2004-04-05 11:56:01
因一只玩具手机,老师竟将学生打成重伤。近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方某赔偿王兵医疗费2539.30元,并承担本案部分诉讼费。
2003年11月14日,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王兵放学途中,经过教师方某姐夫家的小卖部时,从店里拿了一只玩具手机,被方某当场抓住。王兵主动认错,并交出玩具手机。但方某怒火难消,打了王兵两个耳光后,又用锤子打孩子的眼睛,并拳脚相加,致王兵身受重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对有缺点、困难的学生应耐心帮助、教育,而方某因小事致学生以重伤,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兵的父母及其监护人未管教好孩子,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责任。 (王兵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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