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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断关系杀情夫 狠心妇女判死缓
作者:李洁 范红萍   发布时间:2004-04-08 14:49:42


    为与情人断绝不正当关系,巧设计谋将情人骗到垃圾场杀死的凶手扬瑞凤,4月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赔偿死者亲属丧葬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21000余元。拿到判决书的扬瑞凤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北京延庆县农民扬瑞凤今年41岁,在延庆当地的一家眼镜厂工作时认识了该厂副厂长朱强(化名,男,殁年45岁)。两人比较谈得来,一来二去,勾搭成奸。从1998年认识后一直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因为朱强屡屡纠缠,扬瑞凤多次提出和朱强断绝关系。朱强不同意,还威胁要让扬瑞凤的爱人知道此事,声称要到扬家幽会。为此,扬瑞凤非常不满。

    2003年8月11日,朱强与扬瑞凤约好在德胜门见面,陪她看病。扬瑞凤出门前准备了掺有十六、七片安眠药的矿泉水和水果刀,并带在身上。中午,两人坐上919路公共汽车回延庆。在车上扬瑞凤骗朱强喝下含有安眠镇静药物的矿泉水。下午2点左右,长途车快开到延庆了,两人相约到延庆生活垃圾场的东边见面。

    到了垃圾场东边后,扬瑞凤再次提出与朱强断绝不正当关系。朱强不同意,并且当场提出要和扬瑞凤发生关系。一怒之下,扬瑞凤拿水果刀朝其脖子连扎两刀,致朱强死亡。杀人后,扬瑞凤把朱强的衣服烧掉,回家拿来了铁锹把尸体掩埋。

    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尸体检验报告结论证明,根据现场情况及毒物检验结果分析,朱强是在安眠镇静药物安定致其昏睡状态下,被他人致伤颈部后死亡。可见,扬瑞凤欺骗朱强喝下的安眠药已经发生作用,致使其在扬瑞凤动手时已经没有了反抗能力。

    朱强死后,其妻子找到扬瑞凤,但扬瑞凤佯称不知情,而且表现出一副闷闷不乐的忧心样子。2003年10月22日,一名垃圾场工作人员在垃圾处理厂墙东发现了一具男性尸骨。经查死者系延庆县大榆树镇某村农民朱强,系他杀。10月31日,扬瑞凤落入了法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扬瑞凤因琐事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其依法应判处其死刑,但鉴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可以不立即执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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