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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渡黄河盗耕牛 多行不义被判刑
作者:宋成元 孙建平 发布时间:2004-04-11 09:16:36
杨某、张某和曹某三人自小在黄河边长大,练就了娴熟的水性,可在贪欲的引诱下三人却利用这身“水上功夫”干起了偷盗勾当。近日,山东垦利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单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03年9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垦利县胜坨镇的杨某、张某、曹某三人,酒足饭饱之后在黄河大坝上游荡。杨某看到黄河对面村落的灯火动了邪念,提议到对面村庄偷些东西偿还饭费,结果与张某、曹某的想法不谋而合。因为怕深夜过桥引起注意,加上水位也不算高,三人仗着水性娴熟游过了黄河,将利津县利津镇庄科村李某家中的两头黄牛偷走。怕被人发现,由张某将牛牵到黄河浮桥附近隐藏,待黎明时过桥,杨某、曹某则按原路线游回。第二天,他们将牛卖给了屠宰户,将卖牛款分掉。 首次作案得手后,三人欣喜若狂。此后,他们三人多次结伙到黄河对岸村子里疯狂盗窃,直到落入法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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