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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挖煤血汗钱 贩卖假币判七年
作者:冷静 发布时间:2004-04-13 11:32:46
安徽省利辛县农民纪子峰因一时贪念,将十年井下挖煤挣来的一点血汗钱换成了16万余元的假币梦想发财致富,不料东窗事发,触犯刑律,日前被蚌埠铁路运输法院以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03年12月31日13时许,从东莞东开往安徽阜阳的1436次列车到达终点后,旅客们陆续出站。在最后出站的几名旅客中,其中一人神情慌张,形迹可疑,有意躲避铁路值勤民警的视线,民警遂将他带至派出所进行盘查。经盘查发现,此人腰部系有用女式长统丝袜包装的99版百元假币十叠,左、右小腿处各藏有假币两叠,面值共计达160100元。 此人名叫纪子峰,系安徽省利辛县农民,近十年来一直在黑龙江省宝清县井下挖煤,辛辛苦苦积攒下一万余元。2003年12月26日,纪子峰从阜阳赴广东惠州打算另找活干。刚下车不久,遇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与他攀谈,得知其来惠州找活干就说:“你打工能挣几个钱,不如跟我做推销假币的生意。”,于是便拿出两张百元假币给纪子峰验看。纪子峰见假币足以乱真,有利可图,便心生邪念。两人乘车来到惠州来县葵谭镇一个小旅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成交。第二天纪子峰从仅有的16000元的存折上取款14900元交给来人,购买了面值达160100元的假币,留下点钱作路费盘缠。12月30日他乘1436次列车返回阜阳准备贩卖假币发家致富,未曾想在出站时被火眼金睛的铁路民警查获,一场黄粱美梦就此破灭。纪子峰对运输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蚌埠铁路运输法院经公开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纪子峰表示认罪服判,后悔不迭。十年井下挖煤辛苦劳动挣来的清白血汗钱,因一念之差,贩运假币,换来的却是七年六个月的漫漫铁窗生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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