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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两人诈骗养老金未遂各被判刑19年
作者:周梦榕 晓亮 发布时间:2004-04-17 15:36:21
湖北武汉市两名骗子涉嫌诈骗400万元养老保险金(未遂)的行为受到了严惩。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最近一审判处梅军、涂世州诈骗养老金(未遂)各8年。另外,两人还因合同诈骗罪各被判刑12年,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各19年,并处罚金各4万元。
2003年11月26日,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时发现,无业人员梅军、湖北省工行营业部信贷员涂世州,在联手诈骗了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63万余元后,二人还涉嫌诈骗养老金未遂。2002年10月23日上午,经二人预谋,梅军“介绍”武汉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到湖北省工行江汉支行办理400万元存款业务,涂则向工作人员谎称需到湖北省工行营业部“备案”。随后,涂在为对方“办理”所谓的“备案”手续时,趁机将该办一套印模交给了梅军。梅当天即伪造了该办的印鉴并在江汉支行办理了开户手续。次日,梅欲在该行取走“养老办公室”60万元存款时,被前来查询存款的“养老办”工作人员撞了个正着,梅当时逃脱。 2002年11月,梅军、涂世州相继落入法网。同年12月,二人被决定送劳动教养1年零9个月。后因被骗的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案,梅军、涂世州遂被立案侦查。 江岸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补充调查获取了确凿证据后,对这起犯罪事实予以追诉,认为两骗子用假印鉴已经在银行开户,随时都可能取走养老金钱款,因此认定是诈骗400万元(未遂)。检察院于是在2004年2月18日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未遂)依法对梅军、涂世州二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对检察机关追诉的事实予以认定,并依此作出了一审判决。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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