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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一公安分局局长今日受审
作者:陈光明 王炳坤 发布时间:2004-04-20 17:23:00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上午一审公开审理了鞍山市公安局原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一案,林福久被出庭支持公诉的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三项罪名。
被告人林福久,男,54岁,逮捕前曾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检处处长、鞍山市公安局税务分局局长、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林福久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受贿,其中指控受贿事实47项,金额达600多万元,绝大部分为索贿;指控贪污事实3项,金额达60多万元。 据了解,此前鞍山市纪委已经对林福久案进行了查处。由于林福久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当地老百姓的关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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