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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他人说闲话 投毒放倒16人
作者:古斌 治甫 发布时间:2004-04-21 09:46:28
为投毒报复说了自己“闲话”的人,竟殃及十六人不同程度中毒。近日,被告人莫兴凤被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等16人经济损失共计19325.96元。
家住宜宾县王场乡街村的39岁妇女莫兴凤,因对本乡街村村民刘某说了自己的闲话而产生不满,为泄私愤,她于2003年12月15日10时许,将事先在王场街上购买的毒鼠强鼠药藏于上衣包内,窜至刘某开的茶馆厨房内,趁无人之机将其投放进灶台上已淘好的米中,导致当日中午在刘家吃饭的16人不同程度中毒。中毒者随即被分别送往宜宾县白花中心医院和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脱险。案发后,莫兴凤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兴凤为泄私愤投放危险性物质,致使不特定的16人不同程度中毒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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