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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死刑犯上诉检举情妇杀夫案开庭
作者: 月兰   发布时间:2004-04-21 14:32:55


    对于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的崔国娟来说,这已是她第二次坐在二中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上了,然而两次截然不同的是,第一次其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被害人妻子的身份出庭,而第二次却是以与情人和哥哥合谋杀害丈夫的刑事被告人出现在法庭。

    崔国娟与被害人孙某中学相识相恋,最终结为了夫妻。夫妻二人一起到京城做小本生意赚钱谋生。此间,崔国娟又结识了同住一院的已婚无业人员邵伟,于是两人开始通奸。通奸期间,崔国娟向丈夫提出分手,但遭到拒绝。随后,崔国娟便先后采取制造煤气中毒、服安眠药等方法想方设法杀害丈夫。2002年11月30日21时许,孙某在朝阳区一铁路桥附近被杀害。

    法院审理过程中,崔国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己公公)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称邵伟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实,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人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7月9日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邵伟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万元经济损失。判决后,邵伟在上诉过程中检举了同案犯崔国娟兄妹。

    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崔国娟因感情问题对其丈夫孙某不满,即伙同情人邵伟和哥哥崔国君多次预谋杀害丈夫。2002年11月30日21时许,邵伟将孙某骗至朝阳区一铁路桥附近后,伙同崔国君持事先准备的斧子和锤子等凶器将其杀死。公诉机关认为,邵伟、崔国娟、崔国君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提起公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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