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江苏通州三蒙面入室劫匪今日被判
作者:王志彬 钱沁 赵学新 发布时间:2004-04-21 16:30:40
4月21日,3名江苏通州籍劫匪,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入室劫取他人钱财,被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3年8月8日夜11时许,倪某、许某和祁某3人在事先预谋的情况下,携带弹簧刀、铁棍等作案工具,蒙面窜至通州市川港镇双桥村朱某的个体诊所内,由倪某、许某两人协助抓住朱某,祁某从朱家水池内拿起一把菜刀,架在朱某的脖子上说:“不要动,要点钱”。当3人胁迫朱某时,朱某全力反抗挣扎,祁某持刀将其脖子划伤。朱某之妻闻声从房间出来看个究竟时,被许某用剪刀逼回房间。在朱某夫妇拒绝给钱的情况下,祁某遂翻开诊所写字台的抽屉,从中劫走营业款人民币1560元。随后,3人丢弃作案工具,逃离现场。案发后,三人潜逃在外,于今年1月12日、13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