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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办证专业户”三罪并罚
作者:吴金洁   发布时间:2004-04-22 13:41:35


    4月16日,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专门为他人办理假证件的谢群进行终审判决,认定谢群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及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三罪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经查,2003年6月间,谢群伙同“三毛”(在逃)窜到广东省罗定市,租住在市区一出租屋,然后购进电脑、假印章、证件等作案工具,并以东南证件有限公司驻罗定办事处的名义,在城区张贴小广告招揽顾客,专门为他人办理假证件。至案发时止,谢群先后为潘某等人伪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婚证、大专、高中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于2004年3月作出判决,认为谢群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各种证件然后售卖给他人的行为,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宣判后,谢群不服,提起上诉。云浮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应予以维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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