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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书店销售盗版《新华字典》被判侵权
作者:杨金志   发布时间:2004-04-22 19:07:15


    上海钟书实业有限公司因为销售盗版的《新华字典》,被版权所有者商务印书馆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钟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4万元。

    2002年6月和12月,商务印书馆先后两次发现,钟书公司非法销售盗版的《新华字典》。经向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举报,总队收缴了《新华字典》等非法出版物,并对钟书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2003年春季,商务印书馆发现钟书公司仍在销售盗版《新华字典》。同年7月31日,商务印书馆还在钟书公司的松江区中山中路分店购买到盗版字典。

    法院将盗版字典和正版字典细细比对,发现正版字典的扉页用65克水印防伪纸印制,上有商务印书馆的馆徽图案,封面用300克韩国铜版纸彩色印刷、覆光膜、模切,全书用50克特制米黄色胶版纸印制,精装联动线扒圆装订。而盗版《新华字典》的扉页、封面、正文材质都没有使用上述材料,印刷的字迹、图案模糊,装订质量较差。

    法院还查明,钟书公司曾因销售非法出版的《长恨歌》《现代汉语词典》等图书,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受到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的行政处罚。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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