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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公司业务员骗取手机百余部
作者:梁宗 发布时间:2004-04-23 16:08:09
原上海布德数码通讯设备公司兼职业务员陈祥、施鼎,伙同无业人员施乐荣,用虚假证件材料,以为客户办理手机入网手续为名,先后骗取公司价值20余万元的各类CDMA移动电话机110部。4月23日,这三名被告人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几人有期徒刑六年半至两年,并各处罚金六千至两千元不等的判决。
2003年1月,陈祥冒名刘小敏与同案犯施鼎分别与布德公司签订了代理商的合作协议,成为兼职业务员,为该公司代办发展联通用户业务。同年3、4月间,施鼎和施乐荣将从他人处骗取或购得上海市8家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干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伪造的单位经济担保书提供给陈祥,陈祥和施鼎则以这8家单位办理CDMA移动电话机入网为幌子,从布德公司骗得各类CDMA移动电话机110部,并分别销赃得款24万余元,由三人分赃花用。除案发前已退赔布德公司46部移动电话机外,三被告人实际诈骗金额17万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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