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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入狱不悔改 培养儿子当助手
作者:孙永欣 张艳涛   发布时间:2004-04-27 10:32:37


    4月26日,被羁押在北京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的李连庆收到了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其实,接下来的牢狱生活对李连庆来说并不陌生,现年四十岁的他先后3次在那里度过了13年的人生岁月。李连庆早在20岁就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他不但没有改过自新,犯罪行为反而一发不可收拾,在1991年和1993年又先后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7年,2000年3月29日被刑满释放。

    第三次出狱后的李连庆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想把刚满13岁的儿子培养成得力助手。2003年12月13日凌晨,李连庆带领儿子偷偷潜入北京铁路分局丰台工务段安定领工区艾各庄工区院内,让儿子掀开库房顶的石棉瓦钻进去,往外递送铁路钢轨扣板和弹条,他在库房外接应,最终被巡逻人员发现。

    李连庆的儿子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在他幼小的心理将会种下什么种子,5000元的罚金将会给他的家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不知李连庆是否想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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