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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一批杀人犯罪分子今伏法
作者:马丽娟 孙维娟   发布时间:2004-04-27 11:21:26


    4月27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人犯李道春、徐荣,抢劫犯刘国宜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3年7月,李道春经人介绍与胡某确立恋爱关系,胡某的母亲杨宏珍反对二人交往。后来,胡某发现李道春隐瞒真实年龄,即提出分手,李道春对此怀恨在心,并起报复恶念。同月31日凌晨,他携带菜刀来到胡家,朝熟睡中的杨宏珍连砍数刀,致杨宏珍(殁年46岁)当场死亡。随后,又将胡某砍成重伤。法院以李道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徐荣与晏丹离婚后,又多次提出要晏丹与其共同生活。2003年6月25日,徐荣携带尖刀来到晏家纠缠,晏丹同意与徐荣一起生活。次日凌晨,徐荣认为晏丹并非真心愿意与其继续生活,遂起杀人恶念,持刀朝晏丹(殁年34岁)的胸、腹部猛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晏丹的父母晏贤治(殁年67岁)、朱正菊(殁年56岁)听到响声前来查看时,徐荣又朝二人乱刺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法院以徐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1999年8月,李良金与田信(已判刑)因经济纠纷发生争执,李良金被田信砍伤。同年10月6日,当李良金得知田信等人在枝江市私营经济园附近时,即邀约他人携带猎枪来到该处,报复田信。双方打斗中,李良金持猎枪朝田信一伙连开四枪,将田信的同伙肖红(殁年21岁)当场打死,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法院以李良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向仕桂在远安一煤矿做工期间与村民敖光翠相识并有不正当两性关系。2003年6月,向仕桂认为敖光翠有意疏远自己,二人难以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遂起杀人恶念。同月24日上午,向仕桂找到敖光翠,趁其不备之机,持尖刀朝其胸部连刺三刀,致敖光翠(殁年33岁)当场死亡。法院以向仕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1999年9月,刘国宜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2年11月刑满释放。2003年1月3日,刘国宜与肖维维、邹传东(均在逃)预谋抢劫。当晚,三人携带三棱刮刀等作案凶器来到宜都市枝城镇“梦雅”美发店,在洗头、洗面的过程中,趁该店老板蔡正菊(女,殁年30岁)、服务员刘金莲(女,殁年17岁)不备之机,持刀将二人当场杀死。刘国宜还伙同他人于2002年12月17日晚在松滋市新江口镇入户抢劫,当场劫取现金80元,并致一人轻微伤。法院以刘国宜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2003年6月,付祖华为结婚而四处筹钱,同月13日上午,他在渔洋关镇三板桥村与其相识的牛贩子彭道力相遇,遂起抢劫恶念,在尾随彭道力行至该镇清水湾村一偏僻处时,持竹棒、石块猛击彭道力的头部和胸部,致彭道力(殁年55岁)当场死亡。付祖华从其衣袋内搜出现金500余元,随后逃离现场。法院以付祖华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据悉,这次宣判执行活动是今年该市法院第二次“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弘扬了法制,震慑了犯罪,对维护五一假日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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