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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23”持枪聚众斗殴案宣判
作者:智勇 小杰   发布时间:2004-04-27 13:45:00


    4月26日,因做生意抢地盘而与他人动刀动枪的被告人周某,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一被告人刘某因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0年4月23日7时许,开“黑车”拉旅游散客的佟某等人,不满意周某一方抢了自己的生意,就想教训他们一下。佟某一方为了在打架时能够辨认自己人,约定均右手戴白手套,手持棍棒等物到北京市西城区天文馆门前找到周某和刘某,周某一方一看对方来势汹汹,用自制手枪和猎枪朝天鸣了几枪,结果误伤过路行人杨某。佟某等人一看对方动枪了扭头开车就跑,周某上车追击至首都体育馆附近的马路上,冲上车将佟某、胡某打伤,然后潜逃回老家天津,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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