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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惨案台湾蛇头二审维持死刑
作者:赵卫 李鲲   发布时间:2004-04-29 17:39:57


    强推大陆私渡女子落海,致使6人溺毙的台湾“蛇头”因不服台湾司法机构判罚,提出上诉。28日,台中“高法”作出二审裁决,维持一审对两名主犯的死刑和无期徒刑判决,对另两名船员则均判处加重刑期1年。

    台中“高法分院”的判决认为,“蛇头”王中兴、柯清松等人的犯罪手法“毫无人性”,情节恶劣,故维持对王中兴死刑以及对柯清松无期徒刑的原判。涉案的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和曾炯铭,原分别被判3年和2年有期徒刑,但因为二人原本就有案在身,属于连续犯案,因此分别加刑1年。

    2003年8月26日,26名大陆青年女子被“人蛇”集团诱拐从福州乘船私渡来台,于8月26日清晨在苗栗外海被台湾海上巡逻人员发现追缉。王中兴、柯清松等4人见事迹败露,竟然灭绝人性地将她们推入大海后逃逸,结果造成6人溺毙。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同年11月对制造震惊海峡两岸的“8·26”惨案的4名台湾船员作出一审判决,船东王中兴、柯清松因为“造成重大悲剧,手段毫无人性”,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判处3年和2年有期徒刑。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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