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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竟报复 袜子勒死无辜女
作者: 张军 吴涛 发布时间:2004-05-11 13:46:17
日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残忍杀害无辜幼女的被告人邵文涛一审被判处死刑。
1998年,安徽人邵文涛来湖北省天门市打工。在此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天门市竟陵办事处江河村女青年卢玉美,两人交往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几个月后,二人因故恋爱关系破裂,邵文涛即起报复之心。同月25日凌晨,邵文涛潜入卢玉美的住处,见卢玉美的侄女小旺一人在家睡觉,便用一条裤袜紧勒该幼女的颈部。此时卢玉美回家正好遇见,邵文涛即操起一把菜刀追砍卢玉美,将其头部、胳膊连砍数刀后逃走。小旺被送往医院时已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邵文涛因与被害人恋爱关系不成,为发泄不满而持刀故意行凶杀人,并致无辜人员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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