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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十五起 换来牢狱十五年
作者:李丰 李冰 发布时间:2004-05-13 15:58:58
近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摩托车疯狂抢夺的案件。被告人杨东亮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他几名被告人也因犯抢夺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九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2002年,杨东亮伙同潘红伟、潘景阳和代波预谋抢夺,对象定为单身上下班的女性。随后,杨东亮分别伙同其余三被告人,驾驶摩托车,在荥阳、上街等主要街道,选取从银行取钱或者独自上下班的挎包女性,尾随跟踪,趁其不备将挎包抢走并驾车逃离。从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一年的时间里,四人采取这种方法,疯狂作案15起,抢夺价值共计61340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杨东亮参与抢夺作案十五次,潘红伟参与抢夺作案十次,潘景阳参与作案五次,代波参与作案一次,最终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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