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上海一男子为求“性福”竟掐死妻子
作者: 张莉   发布时间:2004-05-14 10:59:48


    5月13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因要求过性生活遭拒绝而杀死妻子的马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2003年12月31日凌晨3时许,警方接到报案,称一陈姓女子在闵行中心医院死亡,死因不明,可能系他杀。经警方调查讯问,该女子的丈夫马某承认并供述了妻子的死因。

    马某与陈某结婚8年,有一个7岁的女儿。夫妻俩来沪打工已多年,据邻里反映小两口感情一直很好。2003年12月30日晚,马某在家等待上晚班的妻子回家,闲来无聊,马某就多喝了一点酒。次日凌晨,马某醒来,翻身看到妻子正甜美地睡在身旁。于是,就推醒妻子,要求过夫妻生活,但妻子晚班回来刚睡着,心里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勉强同意了,尔后双方入睡。大约睡了一个小时,马某又醒来,再次推醒妻子。妻子没理睬他,马某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妻子仍然表示拒绝并用手抓马某的脸。马某感觉疼痛,双手扼住妻子的脖子欲阻止其继续乱抓,不料却用力过猛,不一会儿就见妻子浑身抽动,吓得他慌了手脚,立即叫来亲属将妻子送到医院。但为时已晚,妻子陈某未到医院就已停止了呼吸。

    马某在医院悲痛不已,但再怎样的悔恨也于世无补,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