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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苦练致人重伤 积极救助被判缓刑
作者: 李汝银   发布时间:2004-06-01 13:32:34


    6月1日,因在练车时致人重伤的陈欣(化名),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没有驾驶证的陈欣在购买了一辆奇瑞QQ后,很想早日驾车上路的她想出了一个早日成才的好办法,那就是让驾驶技术娴熟的丈夫下班后陪她练车。2003年11月9日下午3时许,陈欣在丈夫的陪同下无照驾驶奇瑞QQ车在昌平北七家高新科技工业园内练车。在开车掉头的过程中,由于陈欣技术不熟练而且车速过快,虽有丈夫在旁全力指挥,经验不足的她还是在由北向南左转弯调头时,将由南向北行走的行人许某撞倒,QQ车冲上便道掉到马路边的沟里。伤者许某当即昏迷,被陈欣等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17天后才苏醒过来。后经法医鉴定,许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法庭上,陈欣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犯罪事实后,认为:被告人陈欣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在非道路上发生事故,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被告人陈欣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对被害人给予积极救助,确有悔罪表现,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被告人陈欣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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