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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村官多次侵占村财被判刑
作者:张玮 宋春雁 发布时间:2004-06-03 10:34:48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为审结了一起导致村民多次上访的职务侵占案。区人大领导及部分廉政监督员对此案进行了旁听。
经审理查明:原大兴庄镇鲁各庄村党支部书记张雨旺在1999年12月至2000年7月间,利用负责本村服装厂水暖改造工程的便利,将家中安装的一台1200元太阳能发票到村委会报销;并采用重复报销等手段到村委会报销票据12张、从中侵占14573.7元。2003年3月张雨旺还伙同张建利将镇财政科拨给的村里建文明大院的补助款3万余元私分,各侵占15000元。 原大兴庄镇鲁各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建利于2003年3月间,指使其妻张素玲伪造饭店菜单109张到村委会报销,从中侵占24666元。案发后,三人已将侵占欠款退清。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雨旺、张建利、张素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村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张雨旺、张建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张素玲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同人大领导及廉政监督员就此案的审理进行了座谈,并积极听取了人大领导及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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