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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联合新欢敲诈旧爱
作者:孙静波   发布时间:2004-06-16 15:56:23


    近日,敲诈勒索女友前任男友的程龙,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他几个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或七个月不等。

    程龙和马小芳(同案被告人)相恋之后,难免会对对方的一切都感兴趣,当然包括心爱姑娘的“过去”。出于对爱人的坦诚,马小芳在心中挣扎了很久,终于还是如实告诉男友:自己之前曾和方枪枪(化名)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情到浓时终于偷食了禁果。程龙一听,顿时火冒三丈。程龙逼着马小芳给方枪枪打电话,声称他在恋爱期间强奸了马小芳,要不想女方向警察报案,最好出来“聊一聊”。为免麻烦,方枪枪只好同意面谈。2003年5月28日晚上,程龙招来几个兄弟,连同马小芳一起进行详细策划。第二天上午,按照计划,他们软硬兼施联手将方枪枪骗到偏僻处。程龙当即对方枪枪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然后又以要告发他曾强奸马小芳为由相要挟,逼他马上打电话给朋友拿10000元来赎。方枪枪只好乖乖照办。程龙一伙人拿到钱后,才把人放了。程龙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过程中,他主动交代了对方枪枪的敲诈勒索行为。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龙和马小芳等人无视国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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