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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青年为过毒瘾仨月骗得手机11部
作者:杨克元 陆莉萍   发布时间:2004-06-17 13:51:19


    6月14日,为筹措毒资三个月里骗得手机、小灵通11部的于某,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罚金2000元。

    初中毕业后,17岁的于某当上了某餐饮公司的保安。由于不能适应纪律严明的工作,他在两个月后,就成了待业青年。游手好闲的于某不久便染上了毒瘾。为了满足一时的毒瘾,于某以借打电话为名,从朋友小东处取得了小灵通,并言明马上归还。得到小灵通的于某直奔二手手机店,以低价出手。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间,于某一犯毒瘾,便立即如法炮制,先后从11个的朋友处骗得11部手机价值1.14万元。另查明,去年11月上旬,于某以借用电脑为名骗得价值3200元的电脑主机一台。今年2月1日,于某在奉贤区庄行镇一网吧上网时,被接报的公安人员抓获。鉴于于某在犯罪时未满18岁,且到案后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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