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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前妻觅新欢 多次放火扰村民
作者: 王斌 李海滨   发布时间:2004-06-18 10:07:11


    6月17日,因不满前妻与他人相好,放火报复相关人员的贾某,被北京市顺义区农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贾某的妻子与其离婚后,与本村胡某的叔伯弟弟一起生活。贾某听说是胡某给二人介绍的,因此对胡某十分生气。胡某是该村的大队长,贾某胆小不敢去问他,于是寻机对其进行报复。

    2002年11月至2003年底,贾某多次在胡某家门口及家附近多次放火,烧毁胡家院门及玉米皮堆;贾某在村树苗地放火时,将村多棵树苗烧死,一时间弄的村里人心惶惶。胡某的家人及村委会派人配合公安机关对放火嫌疑人进行蹲守,最终将贾某查获。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宣判后,被告人贾某未提出上诉,并一再表示,都是自己一时糊涂,今后再不干违法的事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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