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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起争执 互殴夺人命
作者:孙慧丽 高志海   发布时间:2004-06-28 16:00:24


    仅因退还100余元房租,来自内蒙古的郭振东竟失手将房东的儿子扎死,并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张、侯夫妇经济损失共计9.5万元。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02年7月的一天,郭振东到北京市朝阳区张、侯夫妇家中租房,并交纳了100余元租金,后因房屋潮湿郭振东提出返还租金,张、侯夫妇称手头无钱未予退还。7月10日22时许,郭振东再次找张、侯夫妇要求退钱,并因此与张、侯夫妇及其儿子发生殴斗,失去理智的郭振东竟向张、侯夫妇的儿子连扎两刀,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4年4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振东十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张、侯夫妇经济损失共计9.5万元。原告人张、侯夫妇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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