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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失职 邮局赔礼
作者:高国忠   发布时间:2004-08-18 08:58:41


    因为邮局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信件毁损、丢失。原告张某在与邮局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其告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市平谷区法人民院调解解决了这起邮政合同纠纷案。

    张某为某大学在校学生, 2004年5月4日从学校向家中寄出内容为向母亲倾诉并咨询生理、心理等问题的信件,并附有母亲节贺卡。信件发出后,张某即用电话告知父母给家中写信之事。后在其父亲取信时,发现信件散落在村委会铁门内的地上,且被撕毁,写有个人隐私的信瓤儿已丢失。张某认为被告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其交邮的信件毁损、丢失,使其精神受到损害,与邮政局多次协商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 000元。

    本案在庭审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了工作中有失误,并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原告也放弃了赔偿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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