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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死刑犯揭露传销黑幕
作者:黄星航 费文彬 发布时间:2004-09-18 14:18:50
三个20多岁的年轻人,经朋友以“做生意”为名骗入传销陷阱。在发财梦破灭之后,他们变成了杀害上线的凶手。9月16日上午,陈旭明、张广顺、高毓翀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在广西柳州被执行死刑。刑前,他们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独家专访——
陈旭明、张广顺、高毓翀均是辽宁省人,20多岁。从2003年开始,这三人相继被朋友骗到广西柳州市,在一个名叫“香港佰得尔”的公司里做传销工作,由于“战绩”不佳,生活状况日渐窘迫。 用陈旭明的话说,年轻人在家爱攀比,也想做一番事业,为自己挣点钱,因为没有钱什么也没有。到广西柳州做传销前,朋友告诉他们,来柳州是做生意,直到加入传销组织后才明白什么叫传销。 据了解,骗陈旭明加入传销的是他的朋友潘国民,而骗张广顺的人则是他的好朋友关景荣。在这个复杂的传销网里,形成了这样的专业递进关系:陈友成—潘国民—陈旭明—高毓翀—关景荣—张广顺。 面对陌生的传销,张广顺说,“他(关景荣)说他在这边做装修,说蛮好的,蛮赚钱的。” “他(潘国民)始终没说自己(做的)是传销。”陈旭明摆着一脸的无奈。 怀揣着将信将疑的困惑,陈旭明、张广顺和高毓翀带着父母给他们的钱分别离开了家乡来到柳州,但是,等待他们的是早已布置好的陷阱! “我从家里,几千公里以外,来到这儿,我睡的是地板。钱全部被他们拿走了,每一分钱都要想着怎么去花,平时就是跟别人到一个小房间里,十几个人在一起,写一写电话稿啊,就是教你怎么骗人。”说起传销这事儿,张广顺很气愤,“可能我们对社会的阅历真的是太浅了,对传销的理念(理解)实在是太低了,没有真正意识到传销是什么,所以说我们才会被骗,被骗之后才会走进看守所的大门,甚至走到自己生命的尽头!” 初来乍到的陈旭明描述说,刚进来的时候人好像被囚禁了一样,思想被传销的方法充满了头脑,四周封闭的,报纸不许看,电话不许打。每天上线人物只有一个任务,就是教你如何去骗人钱财。 “你一天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在跟着你。假如说你要跑,上火车站,他们就找人追,追上去打你。” 当然,提前来到柳州的陈旭明,也由刚开始对传销的一无所知到最后被传销的理念充满了头脑,他把自己的朋友高毓翀拉进了这个无法自拔的泥潭里。 “加入了之后,你对传销的概念已经被洗得一干二净了。” 高毓翀这样说。 就这样,这几个年轻人和其他的外地人员一起,开始了他们在柳州的非法传销活动。把人生的追求和“大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定格在了这种传销的组织里,最后也没有跳出这个组织的藩篱。 记者问:“你们卖什么东西?怎么卖?” “卖东西是骗人!哪有东西可卖!说白了,几千块买几十块钱的东西。” 陈旭明这样回答。 “你赚到钱了吗?” “我们没有赚到钱。” “如果想赚钱的话必须怎么做?” “必须骗!像黑社会一样,说白了,甚至比黑社会还肮脏!不到一年的时间,(我)被骗了将近8万块钱。我们钱一汇来,他们就把我们的银行卡直接拿走,就去取钱了。” “这个钱都到谁手上去了?” “都到我的上线手里了。” “你的上线是谁?” “就是被我们杀的那几个人。” 在这个非法传销组织里,陈旭明只是地位较低的下线人物,他的上线是潘国民,潘国民的上线就是经理和总经理级的人物殷宝岗和陈友成以及他们的妻子。可能是老乡的缘故,在这样金字塔似的组织网里,陈旭明、张广顺和高毓翀也形成了一个自己的小同盟,在里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难道你就那么恨他吗?恨到非得要除掉他们而后快的地步吗?” “也可以这么说,我对他们的恨可以说是刻骨铭心了,甚至恨到骨髓里面了!”除此之外,张广顺还说,传销让他感觉到自己背叛了家里的人,辜负了父母对他的期望。“可以说每一分都是我父母的血汗钱,我感觉拿这笔钱的分量要比什么都重,甚至比我的生命都重要。我们三个兜里剩几十块钱,不到70块钱怎么回家?其实我们作案之前就是想回家的,可是他们不给我们钱。别说是杀了他们,就是把他们剁成肉酱喂狗,我认为我都不过分!” 2003年12月中旬,陈旭明认为传销上线经理潘国民要赶他走人,并产生了要杀死潘国民等人并劫财的想法,在与张广顺、高毓翀预谋劫财灭口以后,到外面准备了作案工具。 “快过年了,我们想找他要钱回家过年,他都不给,还想把我们赶走,我们就等着看他(潘国民)用什么办法把我们赶走。”表面看起来一直很沉着的陈旭明这样陈述着。 这些积压在各自内心的怨恨,在这种巨大而强烈的仇恨心理促使下,三个情绪失控的年轻人开始密谋他们的杀人计划,杀人目标就是他们的上线人物。 记者问:“你告诉我你们杀人的目的是什么?” 陈旭明:“我们就想把我们的钱要回来。” 张广顺:“既想要回我们的钱,我又想要他们的命。” 高毓翀:“他们把我害得太苦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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