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木讷哥哥庭上离婚 护家弟弟庭下插话
扰乱法庭秩序被罚款500元
作者:吴懿   发布时间:2004-10-21 13:35:07


    10月20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刘长女诉徐亚男离婚纠纷一案时,对前来参加旁听的被告之弟徐中依法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徐中在旁听该院审理上述案件过程中,认为其兄生性老实、性格内向,不会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多次在法庭上插话。被审判人员告诫后,仍然与刘长女争吵,甚至冲到原告席准备殴打她,被法庭当即制止。鉴于徐中的行为违反了法庭秩序,妨害了民事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院依法对其作出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退出法庭。后经法庭教育,徐中认识了错误,并交纳了罚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