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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输血染艾滋 医院判赔20余万
作者:吴革宇   发布时间:2004-12-03 08:58:42


    新生儿输血感染艾滋病后死亡,被判赔偿20余万元的医院不服判决而上诉。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受理了此案。

    1996年5月25日,身为煤矿工人茹某、马某小两口在这一天喜得贵子茹小虎(化名)。然而喜悦的心情没能持续多久,第二天小虎因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入住河南省渑池县人民医院治疗。同年5月26日、29日该院两次为小虎输血浆100ml,6月4日小虎治愈出院。2004年2月起小虎身体长期发热,3月1日经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艾滋病诊断中心检测,小虎HIV-1抗体阳性;同年3月9日经河南省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验小虎HCV抗体阳性。2004年4月9日,小虎因AIDS引起疱疹病毒性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治疗无效死亡。茹某、马某遂后向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渑池县人民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医疗机构为患者小虎输血,未能确保其健康与安全致小虎感染艾滋病毒尔后死亡,被告举不出小虎患艾滋病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的证据,对此,被告应承担小虎因患艾滋病而死亡的民事责任。渑池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215317.16元。宣判后,被告渑池县人民医院不服提起了上诉。

    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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