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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1网名侵权案宣判 营销公司诉请被驳回
作者:卓颖 郜征   发布时间:2004-12-30 15:12:02


    点击合肥房地产网,进入的却是安徽房地产网。日前,合肥同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简称同步公司)状告合肥锐翔广告公司(下简称锐翔公司)、北京3721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3721公司)网络实名纠纷案,由合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合肥同步营销公司的诉讼请求。

  合肥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同步公司虽曾为扩展网络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一度免费在3721公司开办的网站注册了“合肥房地产交易网”网络实名。但由于对该实名使用权的存续疏于管理和维护,以致被终止了此项免费服务,丧失了该网络实名在3721网站的使用权。嗣后,应被告锐翔公司申请,3721公司依据所确立的服务规则,向锐翔公司开放网络实名注册服务,并不具可责难性。“合肥房地产交易网”这一由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域名称和行业通用名称组合的称谓,无论是用作网站名或网络实名,都只是体现该地域范围的经营网站和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特点,未必使相关网络客户能够从中区分同一地域提供同类服务的经营主体,不具备显著区别特征。



来源: 中安网-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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