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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不法商家“假种”坑农 法院为890户农民讨回公道
作者:何云江   发布时间:2005-02-28 16:20:55


    “这钱来得不易,法院的同志为咱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啊。”从法院领到298元赔偿执行款时,农民高发贵禁不住喜笑颜开。

    贵州省开阳县法院执行局26日召开执行兑现大会,将近28万元赔偿款一分不少地发放给遭受假种子坑害的农户。

    2002年12月,贵州省开阳县、乌当区毗邻的23个乡镇890户农民集体购买了名为“金优207”杂交水稻种子3510公斤。使用这批种子的农户均出现粮食大面积减产,直接经济损失达40万余元。灾情出现后,部分受灾农户借钱请专家对这批种子进行鉴定,并确认为假劣种子。

    2003年9月3日,两地农民联合向销售方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及其经理李斌和湖南怀化农科所种苗开发中心、湖南怀化农科所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赔偿损失30余万元。同月18日,李斌因涉嫌销售伪劣种子被开阳县警方刑事拘留。开阳县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四被告赔偿农民损失27.7万元。被告均对此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定性、裁定准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保证终审判决顺利执行,开阳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判决生效后立即赶赴四川、湖南,将附带民事被告人之一的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的存款予以冻结。2005年春节前夕,考虑到近900户农民的春耕生产和生活问题,开阳县法院再次派人前往四川,将对方已被冻结的存款扣划至法院,确保了赔偿金额的及时足额发放。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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