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则示爱短信扯断夫妻情缘
作者: 金肖洪 发布时间:2005-04-08 16:02:51
只因妻子收到一位异性同事发来的示爱手机短信,丈夫罗某一口咬定妻子对自己不忠贞、有外遇,并与妻子分居两年多。日前,江西弋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某和妻子王某离婚。
2002年6月,王某与罗某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2003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王某接到一位异性同事发来的示爱手机短信:“亲爱的王某,我朝思暮想的情人,快与你丈夫分手嫁给我吧!”罗某无意中读到此短信,顿生疑窦并责问王某是怎么回事,可任凭王某如何解释,罗某均认为王某对自己不忠贞、有外遇,并于次月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后二年多时间里,罗某与王某一直分居生活。2005年1月,罗某再次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经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以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已无和好可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应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