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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服务差 “喜加喜”公司给新人添堵
作者:范静   发布时间:2005-04-13 13:00:44


    精心准备的婚礼让一场车祸给“搅黄”了:新郎破了相,新娘受了伤。这场“惊心动魄”的婚礼主角,新郎杜春龙一怒之下将喜加喜婚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万余万。昨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杜春龙和他的新婚妻子都来到了庭审现场,杜先生额头上的疤痕还是依稀可见。

    被告喜加喜婚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对原告提出的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5万余元的要求,表示不能接受,“我们只承担我们应该赔偿的部分”。被告认为,原告没有达到国家的伤残标准,对原告提出的2800元违约金以及4.5万元精神损失费的“惊人数字”不能接受,请求法官驳回。

    “新郎昏迷,新娘忍着伤痛将新郎送到医院,洞房花烛夜成为不眠之夜,这些都是因为被告的极其不负责任造成的。”杜春龙的代理人说到后来已经很激动了,“被告连基本的谨慎义务都没有履行”。

    “针对这点,我们请原告注意,那辆婚车奥迪A6已经报废了,司机现在还在医院躺着,这些我们要找谁赔偿?”“喜加喜”的业务经理作为代理人也开始激动。

    当天,“喜加喜”的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在同一时间合并审理。原告马女士认为“喜加喜”拍摄的婚礼照片、录像“质量极差”,故要求“喜加喜”公司赔偿4000元,并当场出示了照片。“喜加喜”辩称,当时举办婚礼的酒店光线差,而自己的照片合乎“影像标准”。

    最后,两原告以及喜加喜婚庆有限公司都同意民事调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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