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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铁门压死女主人 加工铁门老板判赔40万
作者:单佳   发布时间:2005-05-09 13:19:07


    兴冲冲地往新居搬家具,不料女主人竟被安装不当的防盗铁门压死。日前,经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加工铁门的老板顾某被判令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41万余元。

    2003年9月7日,卢女士将新购的家具运往自己的别墅新居,在打开围墙铁门的一瞬间,2米多高、300多公斤重的铁门突然倒塌,将其压了个严严实实,经抢救无效于一周后死亡。事故发生后,丈夫张先生委托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对该铁门及其安装进行鉴定,认定导致铁门倒塌的主要原因为:铁门与门墩柱间的连结杆及连结方式设计不合理,且铁膨胀螺栓的锚固长度、数量、直径严重不足,铁门安装后其连结系统强度不能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的目的。

    张先生多次与顾某交涉,但顾某或是躲避或是仅以退还铁门的制作安装费来搪塞。最终,张先生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顾某赔偿47万余元。

    今年春节前,嘉善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顾某加工安装的铁门经鉴定证实不能满足正常安全使用的要求,应对造成卢女士死亡的后果及家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嘉善法院判决顾某应并按照相关标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法院同时还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以上合计41.626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诉。日前,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顾某的上诉,维持嘉善法院的一审判决。然而这场意外带给张先生及其家人的伤痛,又岂是金钱可以弥补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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