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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不服判决当事人法院撕卷宗
作者:刘海燕 发布时间:2005-05-24 14:02:35
5月23日,因对法院判决不满撕毁案件材料的季某,被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十日。
季某系法院审理的一起合伙纠纷案的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季某提起反诉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但经过开庭审理,季某的反诉请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季某对判决不服,但未提起上诉。 5月23日,季某在其代理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要求将其曾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原件予以复印留存。当工作人员正准备陪同季某前去复印时,季某拿起案件卷宗,转身向门外走去,并将卷宗内他提供的发票等证据撕扯下来,造成数十张票据毁损。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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