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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检测结果错误致人错过求职机会
启东一家医疗单位被判承担过错责任
作者:管成祥 张海勇   发布时间:2005-05-25 08:34:36


    5月24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启东某医疗检查单位赔偿原告李某2827.79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启东某饭店欲录用李某为厨师。25日,李某按规定去被告处做健康检查。经被告检测,李某的肝功血样化验为阳性。因此,饭店未录用李某。

    今年3月18日,李某到启东市人民医院做肝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为肝功能正常。李某遂即与被告进行交涉,被告再次对李某进行复查后,也发现李某肝功能正常。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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