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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祖传秘方"治伤人 不露秘方输官司
作者:力弓 发布时间:2005-08-22 17:18:13
用“祖传秘方”治伤人的村医肖某,8月12日,被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患者李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六万余元。
2004年12月28日上午,年仅六岁的李某在家中玩耍时不慎从楼梯摔下,当即造成其右手臂骨折。事后,李某被送到当地村医肖某私人经营的医疗站治疗,肖某为其行正骨术后,为帮助李某尽快恢复,又为李某配制了一副自称为“祖传秘方”的草药敷在其受伤处。孰料,三天后李某手臂开始出现肌肉溃烂,半个月后手臂肌肉已严重坏死。李某父母见此情形,赶忙将其送往县城中医院治疗,现李某伤情好转,但手臂肌肉神经严重受损,已构成伤残。今年5月20日,李某将村医肖某告上法庭,以肖某所配“祖传秘方”草药给其身体造成损害为由,要求肖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诉讼中,肖某对以上事实无异议,但他认为所敷草药为“祖传秘方”,不能随意泄露,因而拒绝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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