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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新居重病缠上一家人 装修方赔10万
发布时间:2005-08-30 09:50:27


    女企业家袁秀梅与14岁的儿子扬扬(化名)及袁表姐因入住刚装修的新房后分别得了带状疱疹、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等病,继而以装修房“空气质量超标”致病为由状告装修公司。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而提起上诉。一中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一审法院的判决是:装修方赔偿袁秀梅母子约10万元。一审判决后,袁秀梅母子和装修方均不服:袁认为赔得太少,装修方应该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50余万元;装修方则感觉判得太多,自己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要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于是,双方同时提起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相关鉴定报告显示该房屋确实存在空气质量超标问题。而在装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曾提供过大量材料,且皆无法提供实际使用材料的合格证明。另外,该房屋中所有家具系由袁秀梅事后自行购置,加上时间流逝、证据匮乏,现已无法查明有害气体的确切来源,故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也就难以认定和区分。原审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皆应承担部分责任,并无不当。



来源: 新华网-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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