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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农致富买来假种 乡政府连带赔偿17万 
                作者:张永建   发布时间:2005-09-01 14:36:24 
        
                            乡政府好心帮村民种植果树致富,孰料买来假种子,结果被果农推上了被告席。日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起赔偿果树损失纠纷案,判决果树研究所赔偿五果农损失16.79万余元,乡政府负连带赔偿责任。 
          2001年3月,阴阳赵乡政府为发展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决定无偿向农民提供经济苗木。乡政府与果树研究所签订果树销售协议,双方约定,乡政府购买果树研究所15200棵纯度在90%以上的黑宝石澳李品种苗木。协议达成当晚,乡政府便将苗木拉回,无偿分给戴建云等五人种植。2003年6月,五原告种植的果树挂果时,却发现所挂果与协议中黑宝石品种所挂果不同,五人遂以乡政府及果树研究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乡政府与果树研究所签订的果树销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但该果树经相关部门鉴定为非双方约定的黑宝石品种,按照《种子法》的规定为假种子,假种子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向种子使用者赔偿购种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乡政府购得苗木后交给五农户种植,虽为无偿,但对种子的质量仍承担有瑕疵担保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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